化妝品有備案意味著什麼
⑴ 什麼叫化妝品備案呢
自2014年6月1日起,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上市前應按照《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信息備案規定》的要求,進行產品信息網上備案,備案信息經省級食品葯品監管部門確認,由國家食品葯品監管總局政務網統一公布,供公眾查詢,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再發放《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憑證》。
對於不依照規定履行產品上市前信息報備義務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實施細則》第四十五條第七款的規定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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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特殊用途化妝品
指不含有以上特殊功效的,比如單純的潤膚水之類,祛痘、去皺、抗氧化等現在都算非特。
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信息則在國產非特類化妝品備案服務平台查詢。
國產化妝品備案信息分為衛妝准字(非特)和衛妝特字(特殊),進口化妝品分為衛妝備進字(非特)和衛妝特進字(特殊)。
二、備案流程
按照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的要求,中國境內生產的化妝品的備案流程如下:
1、生產企業應當在產品上市銷售前在sfda官網上整理、報送生產配方、銷售包裝、生產工藝、技術要求、產品檢驗報告等資料。
2、委託生產的產品,委託雙方應當分別向所在地行政區域內的省級食品葯品監管部門報送備案信息。這也是為什麼有時候查某個產品的時候會發現兩個記錄。委託方可以先備案,備案號再交給被委託方備案。
3、省級食品葯品監管部門收到企業備案信息後,會在在5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對產品的核查。如果備案審核通過,我們就能在非特殊化妝品服務平台查到備案信息,產品也可以進行銷售。但是此時並未進行產品實物檢測,監管部門之後會再進行一次實質檢查。
4、對於不屬於備案產品范圍的、備案信息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形式的,食品葯品監管部門會在5個工作日內告知企業並說明理由。
5、備案後3個月內,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會組織開展對備案產品的實質檢查,發現不符合要求的,相關部門會責令改正,並在產品備案信息里進行標注;發現違法的,依法立案查處。
6、已經備案的產品,想要變更原備案事項,要在變更前將相關變更信息通過網路平台重新報送備案;涉及備案管理部門改變的,應當主動注銷原備案信息後重新申請備案。
7、已備案的產品,每滿4年需要重新確認產品備案信息。如果某一產品已經不再生產,企業應當主動注銷原備案信息。
⑵ 化妝品為什麼要備案
備案是對化妝品成分和技術在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的一種公示。
⑶ 化妝品國產備案是什麼意思
化妝品國產備案的意思就是在國內產的化妝品都要向國家食葯局進行報備。化妝品也分為特殊化妝品跟非特殊兩大類。不同的產品備案的方式都不同。目的就是為了規范化妝品行業的生產跟銷售市場。
⑷ 相宜本草化妝品備案編號代表什麼
相宜本草化妝品備案編號代表該化妝品通過檢驗,可以售賣。根據查詢相關公開信息可知,化妝品備案編號是最權威的檢驗,市場上的化妝品都要有備案才能進行銷售。
⑸ 化妝品在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備案是什麼意思
化妝品在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備案指的是,經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審查後是合格企業。
企業生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應提供下列資料和樣品,並於產品投放市場後2個月以內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1.產品名稱、類別;
2.產品成份、限用物質含量;
3.產品衛生質量檢驗報告;
4.產品樣品(5個小包裝);
5.產品使用說明書(或其草案)、標簽及包裝(或其設計);包裝材料。
拓展資料:
《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實施細則》第五條
已獲《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的企業增加生產新類別的化妝品,須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條(三)檢查項目
對未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備案的產品,審查產品成份、產品衛生質量檢驗報告,同時進行微生物衛生化學方面的產品衛生質量監督檢驗。
如企業不能提供產品衛生質量檢驗報告,或提供的產品衛生質量檢驗報告不能證明產品使用安全的,由化妝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進行強制鑒定。
⑹ 什麼叫化妝品備案呢
為由生產企業向所在行政區域內的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備案。
依據《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應在產品投放市場後2個月內,由生產企業向所在行政區域內的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備案,並按照有關要求提交備案資料,履行備案手續。
委託生產的,由生產企業(以下稱委託方)向實際生產企業(以下稱受託方)所在行政區域內的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備案。有多個受託方的,由委託方選擇向其中一個受託方所在行政區域內的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備案。委託方應將備案登記憑證復印件分別提交其他受託方所在行政區域內的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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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的相關要求規定:
1、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收到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申請後,對備案資料齊全並符合規定形式的,應當當場予以備案並於5日內發給備案登記憑證;備案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形式的不予備案並說明理由。
2、生產企業對已獲備案的產品,應自備案之日起,每滿4年前4個月內向原備案的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該產品是否繼續生產的情況說明;逾期未提交的,原備案的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注銷該產品的備案。
3、已獲備案的產品,配方未發生改變的,生產企業不得申請改變原產品名稱(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除外)。配方變更後仍使用原名稱的,應當在產品外包裝標識上予以註明,以區別於變更前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