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富美判刑多少年
1. 冒充「白富美女友」網上詐騙18名男子被判刑了嗎
明明是男兒身,卻假裝美嬌娘,一批初入社會的年輕人在詐騙公司培訓下成為「戀愛高手」,利用微信等社交軟體,騙取大量錢財,而他們也因此受到刑罰。
值得我們關注的是,這些年輕的被告人剛剛踏入社會就要面臨牢獄之災,缺乏基本的判斷力。在這起案件中,被告人在入職後接受的培訓內容都是如何色誘,而公司內部業務員、主管、經理、老總工作內容上也都是聊天、行騙、分贓等,根本就不是一個正常企業應該有的工作模式,其中也有部分應聘者在發現上述情況後毅然決然地離開了公司,沒有因此而鋃鐺入獄。而之所有還有這么多人堅持下來,還是因為他們心存僥幸,企圖通過這種捷徑快速賺取錢財。
2. 北京白富美,19歲被虐殺,7年後成干屍,21年未破案,結果如何
1999年一天晚上,一個年輕女孩突然消失在靜謐的夜裡。這個女孩名為郭曉悅,一個19歲的年輕女孩,那天,她去了聯發大廈。這一走,就沒再出現。她的家人焦急萬分地並到處找尋,後來又報了警,可女孩完全了無音訊。
可是,沒有人知道,其實郭曉悅那時已經離開了人世,死前她遭受嚴重的侵犯,遍體鱗傷的痕跡布滿了全身,這個19歲的少女就這樣被虐殺死亡。並且因為被拋屍的地點十分隱蔽,所以不管如何尋找都沒有線索。
19歲就香消玉殞的女孩,7年不得安葬的痛苦,21年得不到一個結局的無奈。在法律、在社會面前,許許多多的矛盾如今還是無法解決。
希望郭曉悅在天堂能得到安息,希望這世間許許多多的女孩子,她們的美好不會被這世界的一些丑惡所玷污。也盼著真相能來得快一些,所有的罪惡都能早日得到懲治。
3. 假裝「白富美」月入三四萬,捨不得辭這樣的工作存在哪些問題
劉浩宇在網上找到了一份銷售的工作。入帖後,他被包裝成白富美,贏得網友信任,從而推銷虛假金融產品。意識到自己可能作弊,他沒有馬上離開,最終以詐騙罪被判刑。此類案件時有發生。人們的直接攻擊人民網,一些犯罪分子以招聘為名,通過網路平台發布招聘信息,吸引求職者應聘。有的求職者在面試時被騙交管理費或貸款做整形手術,有的則受雇於詐騙公司。
浙江省麗水市運河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其提起公訴。起訴書顯示,劉浩宇騙取被害人財物31.4萬余元,應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緩刑二年二個月,並處罰金8萬元。共詐騙被害人200餘人,詐騙金額4500餘萬元。三名主犯中,一人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2個月,並處罰金60萬元;另兩人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並處罰金40萬元。檢察官葉素青說,此案共有41名業務員。據他們供述,其中50%以上是通過老闆直接就業、58同城等網路招聘平台就業的。本案招聘信息中涉及的薪資比較正常,存在一定程度的混亂,求職者一般不會懷疑,她提醒求職者要仔細甄別招聘內容,謹慎從事待遇優厚、輕松的工作,並及時離開公司,發現公司可能涉及犯罪時報警。一些被告人在加入公司後不久就發現自己在實施詐騙,但沒有及時報警離開公司,最終被追究刑事責任。
4. 素瑪麗是一位泰國美女,為何會被判刑14萬年
1989年,一位叫Chamoy Thipyaso的泰國小姐姐,因為傳銷欺詐,共騙取了1.6萬陵拍毀多名泰國民眾共計2.04億美元,最後被判處141078年的有期徒刑,並一舉打破當時世界最長有期徒刑的吉斯尼世界記錄。
幸好,泰國警方最後還是破案了。
5. 殺洋盤會判刑嗎
會。殺洋盤屬於自然人讓此詐騙犯罪的,按照刑法規定判刑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殺洋盤」是一種電信網路詐騙方式,指詐騙分子假扮「白富美」芹和「高富帥」身份,利用翻譯軟體、聊天軟體與外國人戀愛交友,在獲取被害人信任後,引導被害人進行「投資」,最終騙取錢財。
一、殺洋盤會判刑嗎
1.殺洋盤屬於自然人詐騙犯罪的,按照刑法規定判刑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殺洋盤」是一種電信網路詐騙方式,指詐騙分子假扮「白富美」「高富帥」身份,利用翻譯軟體、聊天軟體與外國人戀愛交友,在獲取被害人信任後,引導被害人進行「投資」,最終騙取錢財。
二、刑事判刑的形式包括:
1、管制;
2、拘役;
3、有期徒刑,一般構成犯罪的,才能處有期徒刑;
4、無期徒刑,則是刑期最長的;
5、死刑,是最嚴重的刑罰;
6、此外還有處以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等刑事判刑形式。
三、主刑的種類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無期徒刑;
(五)死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嫌滑盯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6. 北京西站「干屍案」,19歲白富美遭虐殺,兇手惡貫滿盈,後來怎樣
一直以來,人們都比較相信因果規律,即做善事就有善意的回報,做壞事就會遭到懲戒的報應。但所謂「大千世界,各有不同」,人性的善惡本質,註定不可能讓這人世間的所有事情都能圓滿,讓每個人都能整齊劃一的遵守相同理念。
總有人會懷有僥幸心理,以為自己是最幸運那一個,也總有人做了壞事卻沒有得到相應的懲罰。
比如21年前,發生在北京西站的「干屍案」,一名19歲的白富美女孩遭惡徒殘忍殺害,但由於警方掌握的線索太少,至今真凶仍逍遙法外。
那麼,這起案件到底是什麼情況呢?警方又為何會證據不足呢?
2006年的某一天,一名北恆大廈的倉庫管理員,前往地下二層倉庫打掃衛生,整理貨物的時候,竟然看到裡面有一具干屍,頓時嚇得他魂飛魄散,急忙連滾帶爬的跑了出來,隨後才驚魂未定的打電話報警。
接到報案後,警方人員立即趕到現場,經過仔細現場勘察,初步斷定被害者遇難時間發生在1999年,也就是說被害者的屍體已經藏在倉庫里整整七年了,看來兇手應該非常熟悉周圍的環境,竟然知道有這么一個隱蔽的地點。
雖然這起案件,真凶沒有繩之以法,沒有遭到報應還活得好好的,但也是暫時的,不是不報,時辰未到而已,因果循環,報應不爽,真凶活在世上每天也正在遭受良心的譴責。
正如《涅木經》所言:因果規律的業報形式有三種,一是現報,就是在今世就有善惡之報,遭受苦樂的報應。二是生報,就是前生作孽,今生報,或者是今生作孽下世報,這種報應也是存在的。
三是速報,就是報應非常快,哪天做了壞事或者好事,立即在當天就會有福報或者惡報。俗話說:「舉頭三尺有神明」,在平時的生活里,還是多做一些真正行善積德的事情,冥冥之中自然會有善良的回報!
7. 詐騙500萬,會判刑多少年
詐騙罪量刑參考標准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一)詐騙不足4000元的,為罰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為管制刑;5000元的,為拘役三個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1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擬處拘役刑的,升格為有期徒刑;擬處管制、罰金刑的,升格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詐騙4萬元的,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詐騙20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重處情形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處10%:
(一)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二)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三)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四)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等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五)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六)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七)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詐騙被行政處罰的;
(九)詐騙作案10次以上的。
【緩刑適用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緩刑:
(一)未退贓或退賠的;
(二)未主動接受財產刑處罰的;
(三)有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