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的化妆品有哪些
Ⅰ 这8批次化妆品不合格,涉及的品牌都有哪些
对于爱美的人群来说,现在的人使用化妆品的人群,有女性还有男性,化妆品现在可以说是作为日用品来使用的。不过现在的化妆品样式各异,功能也是五花八门,很多人也是分辨不清,更加重要的是,这些流通在市面上的化妆品到底安全不安全呢?
要知道砷这种重金属的毒性是非常严重的,砷分为有机砷和无机砷,砷可是会导致癌症的。果长期使用重金属超标的产品,重金属会在体内积累,具有一定的致癌性。
Ⅱ 不合格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会面临什么处罚
会被单位没收他所有的不合格的化妆品,并且会处于三倍到五倍之间的处罚。按照法律来说,监管部门还可以让他这类产品停工停产,让他退出化妆品生产经营的这个生意。化妆品是要涂抹在人的脸上的,所以化妆品一定要合格。如果不合格的化妆品图在人的脸上,轻会引起过敏,重则会引起人烂脸烂脸的化妆品,可以说是很多人都讨厌的了。
它会引起皮肤皮炎,很多女生我们都知道是十分爱美的。如果他们有这类化妆品的话一定会,一定会疯的,不仅仅是烂脸的问题,以后还会面临自卑和不自信的表现。因为别人的脸都很好,却只有你的脸被这种不合格的化妆品折磨成了这样,所以我们厂家尽量不要生产这种化妆品,以免影响自己的口碑,而危害他人。
所以说作为厂家一定要把控好自己的生产车间,严格挑选不合格化妆品。这样既然能带来好的口碑,而且也会让你的生意越做越大。
Ⅲ 2016韩国化妆品不合格的有哪些
额...这样的问题一般很难回答,楼上的刚才说“菲诗小铺“,但是你怎么知道它不合格呢?一般不合格的产品是无法在市场上销售的,如果有在销售一般都是合格的。如果真的有不合格的现象的话,那么只有一种原因:那就是这个是假货。如果买韩国化妆品的时候担心,那购买的时候注意查看商品标签吧。正常进口的产品都是有标签的,一般代购的产品不能保证,除非对于代购你特别了解。
Ⅳ 重点:哪些牌子的化妆品/护肤品质量不合格,被查出来有问题的 另外:哪些化妆品/护肤品质量有保证
目前查出不合格的护肤品没有,至少知名品牌没有,其他微商产品不得而知。知名品牌的护肤品都是合格的,只要从正规渠道购买,是正品就可以。目前网购还是选京东,天猫旗舰,唯品会购买为好。不然就是实体店,专柜。
Ⅳ 2019年不合格化妆品名单有什么
一、2019年不合格化妆品名单如下:
1、江苏爱美斯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方:汉高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光明一焗棕染发膏,吴江兴博隆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露新兰玄逸滋养染发膜(自然黑),浙江章华保健美发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彩语章华护染焗油(4号)栗子棕、丝精焗发霜(38)桑丝精华。
2、彩语章华护染焗油2.0自然黑、章华杰彩焗油染发霜(30)自然黑色、章华一抹黑焗油N、洗洗黑、易洗黑章华护染香波自染黑、洗洗黑章华护染香波自然黑、天峰染发焗油6.4栗棕色、章华护染香波自然黑、彩语章华护染焗油(14号)棕黑色、彩语章华护染焗油(8号)咖啡色、章华护染焗油(6号)。
Ⅵ 国家药监局发布7批次不合格化妆品通告,都有哪些产品
对于我们女孩子来说的话,化妆品和护肤品也是再熟悉不过的东西了,不过随着化妆品和护肤品行业的快速发展,有五花八门的各种各样的化妆品,但是你的化妆品它的质检合不合格你知道吗,像标示为北京公司生产的一款婴儿洗护产品就被查出来7批次都不合格。
像这种产品的话,在化妆品界肯定还有很多,毕竟现在各种各样的化妆品都敢打着自己是大牌子大工厂出来的,其实有很多都是小作坊或者是假冒的品牌,其实不光是化妆品,就像染发剂,然后牙膏什么之类也有质检不合格,但是也流入市场了。
所以在此呼吁大家如果有需要购买的化妆品或者是护肤品,尽量选择正确的渠道,或者是有保障的大型商场购买,如果真的非常的不幸买到假货或者是质检不合标的,一定要立马停用,及时就医检查,也可以向国家药监举报,谨防假货在害人。
Ⅶ 2017年3.15曝光的不合格化妆品有哪些
这些
Ⅷ 哪些品牌的化妆品是不合格的
就算知道也不可能在这里告诉你啊!这可是要牵涉到法律问题的!
Ⅸ 经营不合格化妆品的处罚条例是什么
根据2016年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第六十三条规定(特别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化妆品;违法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000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10000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并移交公安部门,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经营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化妆品的;
(二)经营未取得化妆品注册证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的;
(三)经营未经备案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的;
(四)经营含禁用原料、未经审查批准的新原料的化妆品的;
(五)经营假冒化妆品、伪造产地的化妆品、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注册证的化妆品的;
(六)擅自更改化妆品使用期限的;
(七)自行配制或者分装化妆品的;
有前款七项情形的,没收用于违法配制或者分装的化妆品、原料、包装材料和设备。
第六十四条(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经营违法的化妆品;违法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000元的,并处1000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000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一)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规范或者不符合经注册、备案要求的化妆品的;
(二)经营超量或者超范围使用限用原料生产的化妆品的;
(三)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
(四)经营利用超过使用期限、废弃、回收等不符合要求的化妆品或者原料生产的化妆品的;
(五)经营利用不符合要求的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生产的化妆品的;
(六)经营超过许可范围的生产企业生产的化妆品的;
(七)美容美发等经营者未按照产品标签和使用说明要求使用化妆品的;
(八)拒不履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的责令停止营业经营、责令停止销售等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