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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谁有羽仟仟写的草莽皇后啊,求发。
深夜,当值宦官在外殿昏昏欲睡,穿屏冷风吹得灯烛忽明忽暗,钟纪的眉眼变得模糊起来。执笔朱批,他已这般坐了三个时辰。
我打了个哈欠,走到他身后,替他紧了紧披风,手穿过他的臂膀,生出一种与他相拥的错觉。他似是感觉到什么,打了个寒战,掩嘴虚咳一声。
“钟纪,快些歇息吧,这些家国天下的事儿天王老子也理不清。你是天子,又何苦拿命做事?”
他自然听不到我的话,微一蹙眉,在手边的折子上写下两行苍劲有力的字。光在他的鬓角投下一抹柔和的影,让我忍不住伸手去触碰,却终是收回了手。被鬼魂触碰,自然不是什么好滋味,无奈,我只能转而走向后殿。
旺财趴在一张洁白的毯子上,雪白的绒毛与毯子几乎融为一体。其实,我连它是否是旺财也无法分辨,以旺财本尊的年纪早该归西了,可钟纪翻遍整座齐山也只找出这么一只毛色雪白的猫,宝贝似的养在宫里。
猫是极有灵性的。旺财察觉到我靠近,忽地跳了起来,一双碧绿的眼警觉地盯着我。我一步步向钟纪所在的内殿走去,旺财迈着小步子跟着我。我站在钟纪背后张牙舞爪,它叫了一声直向我扑来。
多么的忠心护主呀。钟纪的注意总算被旺财吸引到,弯腰将它抱了起来。那瞌睡的内侍也醒了,劝钟纪多保重龙体。
“你是在催朕歇息?”钟纪逗弄着旺财,笑意溢出眼角,便安然就寝了。
我蹑手蹑脚地凑近龙榻,轻轻躺在他身侧,凝视他许久,便也安然入睡。
【一】
我还活着的时候,生在乱世,做过山贼,也做过钟纪起义时的义士。
以钟纪这位皇族子孙所建的新朝南楚为分界,那时正值北楚末年,钟氏江山被奸臣谋取,异姓篡位称帝,天下大乱。
我第一次见钟纪是在齐山一品寨,万万想不到他能做了天子。钟氏所建的北楚绵延二百余年,所谓的皇族子孙不知繁衍多少代,人丁不是一般的兴旺,就连齐山下某位卖豆腐花的老爹也姓钟。
作为一名方圆百里内闻名的女好汉,那日我正在议事厅里发威。活了二十个年头的我自知无法进行正常的婚嫁,更不愿染指寨子里熟得穿一条裤子的弟兄们,便绑了个眉清目秀的少年培育养成。
不料,被那少年家里的人寻了来。
虽说那是乱世,强抢民女民男的都有,一品寨也做过不少案子,可我宋琦万不愿被套上一个好色的名头。
来寻少年的人被带了上来,我蓄了许久的威势瞬间蔫了下去。伸手不打笑脸人,伸手更不打好看的笑脸人。我在心中默念一句,早知道少年有长成这样的亲戚,就不绑少年将他绑了。
来人自报家门,青州平央,钟纪。沾了个皇姓,却是个生意人,来寻少年只是他做的一桩生意。
“寨主也是生意人,生意人与人谈生意不妨对坐品茗,慢慢谈。”他笑得礼貌而疏离,示意被捆绑得极其结实的手臂。
此话不差,我这山寨主做的是乱世生意。一挑眉,觉得他的人比相貌更有趣,便叫人帮他松了绑,赐了坐。
“茶没有,好酒倒是有。”我招人上了酒,斟满两大碗,他坐在我身旁,整个人染上一股香喷喷的酒味,率先灌了一碗酒,被酒呛得面色微红。
我有些敬佩他的胆量,含笑看他,问他就不怕我在这酒里下药,将他杀人越货?
“钟纪孤身前来,自是无所畏惧,”他又端起我面前那碗酒,看向我,“寨主始终是女儿身,饮酒伤身。”
我一愣,不知是因为这是首次有人将我当女子看而感动,还是因为他看向我的目光带着清冽的醉意太慑人。待回神,他已将一碗酒悉数饮尽,收了笑意蹙着眉头,昏昏沉沉晕了过去。
钟纪醉了一天一夜,醒来见我坐在床畔,竟有些不好意思。
“钟纪家贫,未饮过此等佳酿,让寨主见笑了。”倒是个落魄王孙。
“得了吧,少这么文绉绉的,分明就是酒量小。”我见他笑,也忍不住笑,脾性竟也变得温和起来,“你也别叫我寨主了,就叫我宋琦吧。”
你不得不承认,有些人天生招人喜欢,比如钟纪,在寨子里混了几天,凭他的见识和斗鸡的好本事,倒也换来弟兄们敬他一声钟先生。
我不由得笑他:“你们见过哪个先生会斗鸡的?”
“做生意的自然什么都该懂一些。”他正了正神色,开始跟我谈起正事来,说那被我捉来的少年出身名门,如今被我捉来,前途将毁。
我被他戳到了痛处。毁人前途这种事我一向做不来,因为我也是个被天捉弄,被毁了前途的。
当年,我爹也算是个地方大员,看不惯乱世吏治腐败挂印而去,不防半路有仇家劫杀,被齐山一帮绿林好汉解救。山寨里缺个识字的先生,爹便留了下来,渐渐成了匪首,又拐了个山下的姑娘生了我。
自然,这些都是爹讲给我听的,那时的他一身匪气,抱着酒坛子独饮,由着我在地上乱爬。“阿琦莫要学我,及早离了山寨,下山嫁个好人。莫要像我,连你娘也保不住。”
我只知道娘回了一次娘家就再也没回来过,而我爹却没有带兄弟追回她,只扮作小商贩拿个箩筐挑着我,去山下远远看她一眼,看她渐渐忘了一品寨,嫁人生子。
直到爹死,娘才发现那卖她三朵精致绒花只要一文钱的哑巴小贩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高挑的姑娘。
【二】
南楚宫中筵席不断,这日,我站在水间莲花上,学着那些舞姬的模样舞蹈,有些自我陶醉。这张牙舞爪的模样是极丑的,好在做了鬼没人看见,只有几个老鬼凑在一处对我指手画脚。
钟纪的酒量比从前大了许多,喝着远比一品寨的小酒醉人的佳酿,还能对宴上的大臣旁敲侧击几句。分明说了只喝酒不谈朝事,他还是用了些手段,将几桩颇有争议的国事化解。
我停了舞蹈,走到他身边,轻轻替他捶了捶背。钟纪,早知道你会这么苦,当年我就不该放了你。
可那时的我终究还是放了绑来的少年,也放了钟纪。我知道我输了,输给了钟纪,从他对我说饮酒伤身开始,从我在他醉酒后莫名地给他灌了解酒汤开始。
“谁要你来救我的?”那叫姜世达的小少爷冷眼看着钟纪,又看了看我,“你真要将我交出去?”
我坦然道:“你本来就该回去。分明是你自己逃出姜家,在路上被人拐了,我的兄弟虽救了你,但以你的资历,还是不够加入一品寨。”
姜世达撇了撇嘴:“宋琦,你竟敢瞧不起我。还有,你被骗了。他这人最是无情,野心也大得很。”他指了指钟纪。
“没有,我只是做了一笔生意。”我对钟纪扬唇一笑,“你带走了我的压寨夫君,要再赔个男人给我。”
钟纪没料到我不要财宝,倒向他讨要起男人来,不由得苦笑。我越发得意,索性将他一指:“不如,就你吧。”
钟纪一愣,脸上的笑意凝固住了。姜世达也是一愣,却又拍手叫好起来,似是看钟纪极为不顺眼,乐意见他被我这山大王掳走。
“总算吓到你了,钟先生。谁叫你孤身前来还敢说无所畏惧?”我大笑起来,故作轻松地拍了拍他的肩膀,“罢了,送你个人情。”
我送他与姜世达下山,自知后会无期,还是不免说句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不想,绿水竟真的在一年后流了回来。
这一年间,若说我没有想过钟纪自然是不可能的。他虽现时落魄,终究还是个王孙,我出身草莽,在娘胎里就落草为寇了。按理说,我万不该念着他,可还是放纵了自己的心思,时常幻想着壮大山寨,哪日就能骑着高头大马去把他绑了来。
可我还得维持好汉形象,更不能对寨子里的兄弟们说这些心事,便从山下村子里抱了只白猫,暗地里叫它钟纪。
钟纪,吃饭了。钟纪,我出门做生意了。钟纪,替我暖床去。
可当真正的钟纪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却叫不出他的名字来了。他在一个山洞里被人发现,伤得很重,靠吃岩壁上的青苔为生,虚弱得没个人形,以至一年前还与他相处过的山寨弟兄们都认不得他了。
“老大,这回可逮着真正的肥羊了!”有人盯着钟纪,两眼放光。青州州府在各大城池张榜,重金悬赏躲在山里的反贼,引得各路人士纷纷入山捉贼,白白成了我们眼中的肥羊。可钟纪这般落魄的模样,绝不会是进山捉贼的,只能是被捉的反贼。
“一品寨什么时候也做官府的生意了?”我怒斥那人一声,将钟纪驮回了寨子。
【三】
钟纪在一品寨养伤的那段时间,是我与他最快乐的时候。至少,是我最快乐的时候,是我注定不光彩不如意的人生中的唯一慰藉。
“钟老板,生意失手了?”我不问他为何受伤,只劝他安心养伤,每日为他端去汤药,嘘寒问暖。就这样,强撑了半个月,等到他能下床活动行走自如。
有时,我会换下那身沉甸甸脏兮兮的皮甲,换上一身稍艳丽些的衣裳,为他眼里一闪而过的惊讶神色而得意。我会在晨起练武的时候去后山摘一束野花,放在他的屋子里,觉得只有清澈的晨露才足以赞美他。我替他买来笔墨纸砚修身养性,假装不会书写自己的名字,让他握住我的手,并列写下我与他的名字。
哪怕他待我依旧礼貌而疏离,我却已陷入自己编织的美梦中。似乎,我真的爱上了一个笑得温存却冷漠无情的人。
青州最大的反贼是前朝钟姓藩王。藩王的属下终于找到了一品寨,出人意料,那伙人中还有姜世达。我这才知道真正追随那藩王的,该被捉拿的人不是钟纪,而是姜世达。
姜世达对钟纪的态度完全变了,从不屑变成掺杂着愧疚的敬佩。
“他在平央不过是个做些小本生意的落魄王孙,我们姜家却是世家大族,富甲一方。上次他来救我,我以为他不过是为了攀附我们姜家,讨好四姐。没想到,他颇有胆识,是个真英雄。”
若我去过平央,就一定会从街巷杂谈中知道两个人的名字,钟纪以及姜如亦,知道一些故事,关于一个做生意的落魄王孙如何对一个豪门小姐一见钟情并展开追求的故事,往往会被人说成攀附富贵的笑谈。
原来,钟纪之所以敢来一品寨,是为了救未来的姑爷。他之所以深受重伤,是替姜世达完成极其艰险的任务,去其他州郡劝说前朝老臣逆反,集结兵力。只是没想到回途时行迹暴露被官府追捕。
原来,我根本不了解钟纪。等真正了解到他的一二分的时候,心几乎碎了。恰在此时,官兵因寨中叛徒的告密险些攻上山寨,这似乎预示着我无法向寻常女子那样缅怀一段无疾而终的感情,只能穿戴起皮甲,拉弓亮剑。
哪怕占据地利,官兵的数量依旧远胜于一品寨。折损了数十个弟兄,我的腿上也挨了一剑,很是狼狈。
“宋琦。”这是钟纪第一次叫我的名字。他目光清明地望向我,“你何苦这样对我?”
是了,我何苦这样对他,他根本不需要我的爱慕。一瞬间,我觉得自己那些隐秘的心思被他看穿了,也被他看轻了。
那只曾被我叫做钟纪的白猫不喜我身上的血腥味,在钟纪身旁徘徊,也不在意这微妙的气氛。我蹲下身去,一把将它抱了起来:“你知道它的名字吗?”
他没料到我突然发问,由着我径自说了下去:“它叫旺财,很俗气的名字。”
“追名逐利,我也是个这么俗气的人。”我笑了笑,笑得自己打了个寒战,“可我生在这乱世中,注定是个山贼,想要摆脱这些桎梏,追求到真正的名利,自然需要赌注与牺牲。”
“要么功成名就,要么在乱世中消亡,一品寨的人都知道这个道理。”我微微眯起眼睛,极力要让自己显得高深莫测,“而我,将赌注压到了你的身上。”
许是我的气势太慑人,让钟纪信了我的谎话。他说,你将赌注压在我的身上,注定会失望。可我却不在乎这些,只在寒风中把背脊挺得笔直,倔犟至极。
【四】
做了鬼后,我有足够多的时间重新审视我对钟纪的感情。
我为他做过很多事,三番五次地救过他,甚至为他而死。可他从没给过我真正想要的东西,譬如感情。我做了亏本生意,活着的时候委屈得很,死的时候觉得很悲壮。如今想来,却是庆幸。
钟纪并未亏欠过我什么,我轰轰烈烈地爱过他,填补了自己短暂而无味的一生。我没有陪他走到最后,不用与那些妃嫔们争风吃醋到心灰意冷。他君临天下,叱咤风云,可在我眼里,他依旧是那个笑得温文尔雅的落魄生意人,我看不见他的冷酷无情与狠辣。
当我把这些领悟告诉某位死在后宫的前朝太妃后,她夸赞我一句:“你倒是看得开了。”
“只是,他从不知道你曾那样爱过他。”她叹了口气,“做了皇帝的人,也是最寂寞的人。”
我一愣,想起钟纪身边环肥燕瘦的各色美人,她们身后都有自己所代表的势力,她们想的是邀宠,而不是爱他。就连他曾心心念念的姜如亦,也嫁人生子去了。
第一次见姜如亦,是在平央。
那时的我带着钟纪与姜世达等人杀出重围,乔装打扮进了平央姜府。
美人映花枝,姜如亦正在树下静坐品茗,眉目间虽锁着忧愁,仍让人觉得明艳无双。就连生为女子的我也不免一愣,转而拍着钟纪的肩膀轻叹了句:“兄弟好眼光。”
我这山贼作风让姜世达好生鄙视,好在姜府上下对我很是敬重,姜如亦更将我视作女中豪杰,央着我讲那些山寨中的风云事。
钟纪经此一役,得到那位钟氏藩王赏识,做了他的左臂右膀。一品寨的义举也被那位藩王知晓,拉我入了伙。
起义队伍离开平央的时候,钟纪却让我留下来守着平央,护着姜府。
“你若是放不下她,可以不走。”我知晓他真正的牵挂所在,忍痛又负气。
“宋琦,我相信你。”他却笑了,用一副向挚友托孤的语气说话。换成现在,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抽他一巴掌,告诉他我不稀罕这样的信任。可那时,我傻到了极点,为了抓住与他的联系,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他的请求,还嚷嚷着让他在出征路上给我绑几个好男人回来。
他觉得好笑,拍了拍我的肩膀,难得轻浮地许诺,说将来若能封侯拜相,一定让宋琦十里红装,嫁得风风光光。
可我终究没有等来风光出嫁的时候。我活的时间太短了,甚至没有活到他人生中最为传奇的时候。
钟纪跟着那位藩王一去半载有余,其间艰险不难想象,一路南下,联合几支起义队伍,打通青州以南的几大州郡。可此时,伪朝却派了一支军队,绕过前方,转头向青州攻来,几番血战,终于杀入平央城。
等不来那位藩王的救援,平央就被大军攻破。
【五】
初到皇宫,看钟纪在朝堂上叱咤风云的模样,我也会觉得陌生。可看久了,才发现这就是他本来的模样。
无论南楚新朝遇到怎样的坎坷,他再没出现过那般狼狈的模样。
平生唯一一次见他那样狼狈,是在平央城破后。那时,他知道大军入侵青州的消息,失了理智,固执地向藩王请命带了一万人马回青州救援。终于,还是迟了一步。
他听到的消息是平央沦陷,有受胁迫的女子从城楼跃下的消息。
据说,那女子因是藩王亲信的恋人,出身豪门,被攻入平央的军队挟持,以期用来威胁藩王亲信。却不料女子生性刚烈,纵身从城墙上跃下,香销玉殒。
“姜家可还有人存活?”他问。
“姜氏一族不愿屈从伪朝,举家殉国。”
他几乎站立不稳,再不复离开平央前那般意气风发的模样。他曾告诉过我,一定会风风光光回到平央,哪怕用三年,用十年,也要踏平乱世。他做生意,做的是天下的生意,可美人柔情,他也要。
他不愿辜负天下,天下却已辜负了他。他冒险用计,带一万兵马伏击离开平央继续进军的三万大军,手段极其狠辣,一战成名,令平央城中的伪朝守军视他为大患。
而后,他却在去往平央的途中见到了意想不到的人。
姜如亦。我带着姜如亦找到了他,见他不可置信,见他欣喜若狂。
可他,却终不见我。
我站在姜如亦身后,垂下头去,一步步走远了。
我记起来了,我已经死了。
平央城破,军队满城搜寻姜如亦,姜氏家长以身殉国前,将姜如亦托付于我。可我,却打了盆清水,坐在姜如亦的梳妆台前,描眉画眼。
“是要死得风光些吗?”姜如亦有些绝望了,城中皆是伪朝的军队,真是插翅难逃。
我不言语,终于转头,现出与她别无二致的装束。而后,逼着她换上破旧的衣裳,用锅灰掩盖了面容。我会武功,虽替了她,却还有逃脱的机会。
姜家护卫带着她逃出城,她不可置信地看我一眼。
“君子一诺千金。记得告诉钟纪,为我和一品寨的弟兄们立一块墓碑。”我觉得自己说的话十分潇洒,活动了一下插满金钗珠翠的头,施施然走过去,多少有些环佩叮咚的效果。
可她,依旧那般诧异地看着我。是了,她是在诧异我为何一身红衣,打扮得不伦不类,却又极其郑重。
其实,我是存着几分私心的。我穿着红衣冒充姜如亦,好似嫁与钟纪一般去赴死,不止能骗到许多百姓的眼泪,更是对自己的慰藉——没能鲜衣怒马来抢亲,却是轰轰烈烈出嫁了。
一袭红衣站在城墙上的猎猎风中,一定会有几分惊艳的感觉。差一点,也能算是个引得英雄折腰的美人。我出生入死过,到了生死的关头也就不那么在意了,只想着曾有个俊朗的青年眉目柔和地望向我。
“寨主始终是女儿身,饮酒伤身。”
可是谁又没喝过酒呢?这世上有太多情爱醉人,又有几人能清醒。饮一段情,就恍然醉了一生。
【六】
其实,我初做鬼时也是没有这般豁达的。
一跃跳下城墙,虽艳如红霞,落到地上,却也极不鲜亮规整。魂魄离体后,乱世的鬼差太过忙碌顾不得我,我就去找姜如亦,将她送到了钟纪身边。
可我心眼始终还是小,见不得他们重逢喜悦的模样,又失魂落魄地回到平央城下。有好心人将我埋在城墙下,我就蹲在那里瞧着小小的坟堆。其间,偶尔有孤魂野鬼路过,邀请我搭伙往南逃。
我不由得失笑,笑他们做了鬼还逃亡,试图逃离乱世。乱世是逃不掉的,心结也是逃不掉的,我被束缚在城下,不知过了多久,终于等来了钟纪。
那位钟氏藩王死于一场战役,而后,麾下势力便由同样有着皇族血脉的钟纪继承。钟纪也是争气,经营得有模有样,终于打到了平央城下。
又是一场厮杀,又见一将功成万骨枯。他终于登临平央城上,威风凛凛的模样可以入一张大气磅礴的写意。
我守在城下,看不清他的眉眼,终于等到一个黄昏,他出城来寻我的埋骨之地。
埋骨之地早已夷为平地,他只在城墙的缝隙里,寻到一颗珠子。
往日里,我是没有什么首饰的,作为一个匪首,穿金戴银不符合职业操守,只从爹那里继承了一串兽骨打磨成的圆珠手链。珠子上刻着梵文,比不得我跳下城墙时穿戴的金银值钱,才没有被人抢光。
见钟纪将那珠子揣入怀中,我立马化作一抹烟钻进了那珠子中,随他回到军中。令人惊讶的是,我没有在军中见到姜如亦的身影,钟纪将她留在安全的后方,再不会出现往日的疏忽。
我该感谢钟纪,多年来未将这颗珠子丢弃,我才能默默地陪着他。直至他入京,斩除奸佞,登基为帝,这样漫长的岁月,都有我与他一起度过。只不过,这些只有我自己知道。
钟纪登基后,派人去接姜如亦入京。出人意料,她没有答应,而钟纪也没有强求。他们之间似乎发生过许多我不曾知道的事,好在钟纪整日为社稷忧虑,这些儿女私情倒也没有牵扯他太多的精力。
这几年来,南楚渐渐安定,天下呈现一片繁荣态势,他也开始松懈起来。比如,他每年都会回齐山扫墓,去扫那座依照约定为一品寨弟兄们修建的墓,还翻山遍野找到一只毛色纯白的猫。
可他虽怀旧,心却比以往坚韧得多,姜如亦在京外嫁人生子也没有给他太多的震动。或许,是他将心事和情绪埋藏得太深,我也无从知晓,只听他喃喃自语了一句:“若是当初……”
若是当初?
我能设想出许多若是当初。若是当初我没有收留姜世达,若是当初他不曾爱上姜如亦,不曾到过一品寨——若是他不是他,若我不是我。
【七】
有时,我也会将自己的往事拿出来吹嘘一番,谎称自己是钟纪的老相好。
这座皇宫建了多少年,就有活了多少年的老鬼,他们往往见多识广,听过无数代新鬼的故事。我每次讲自己是个重情重义的女英雄,他们总附和我几声,而后,背过身去叹一句:“鬼话总是不可信的。”
时间久了,我也开始怀疑自己的记忆。
毕竟我是鬼,虚无缥缈的东西,说不准这番身世和往事也是虚无中生出来的东西。就连我对钟纪的爱意也成了怀疑的对象,疑心自己是个不知死在何年的孤魂野鬼,在那颗骨珠里待久了,才会生出这些妄想。
毕竟我曾见过钟纪在齐山上为一品寨所立的碑。上面连王五、牛大力这般不靠谱的名字都刻得苍劲有力,却唯独没有“宋琦”这两个字。
“钟纪,你说话。”我缠着他,烦躁不安,在他批阅奏折时吹得灯烛摇曳。
“告诉我,你记得一个叫宋琦的人,”我反复对他说着这些话,“告诉我,我就是宋琦。”
可我无论怎样努力,他也不会注意到我。
终于,我决定去找姜如亦,想从她那里窥见几分真相。
姜世达在朝中为官,我见过他很多次,找了个他离京探亲的机会,附在他随身的玉佩上,离宫出了京。
姜如亦气色不错,见了姜世达带去的钟纪的赏赐,不由得笑了笑:“你官居二品,他对我的赏赐按着二品命妇的份例,倒是分毫不差。”
姜世达不做声,又听她说道:“果然,他更适合做一个君主,一个万人之上的皇帝,拿来过日子,是不合适的。”
一旁,那与她过日子的男人是个知名花匠,护她胜过护花,正亲手给姜世达端来茶水,听了她这话,腼腆一笑,转身逗弄幼儿去了。
“他也不是无情,”姜世达轻叹一声,“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始终没有再提她的名字,还是无法释怀。”
我心一震,从那玉佩中钻了出来。
“她很聪明,用死让他记住了她。”姜如亦的目光扫过我,不知落在何处,“可她这样的聪明,却没有几个人能做到。我自认做不到,也自认赢不了她。”
世上只有一个宋琦,也只有一个钟纪。
她不知道他度过了多少个落寞的年头,身在其位以兢兢业业来掩盖悲伤与悔恨,连她的名字也无力提起。他也不知道她一直守在他的身边,虽无言语却已分享过他的喜怒哀愁。
我不愿做这样一个聪明人,可我早就错过了太多,无法再做选择,只能随着姜世达回京。
刚到宫门口,就有个相熟的太监老鬼扯着嗓子唤了一声——圣旨到。他缅怀自身职业的事做多了,我来不及理他,急匆匆去找钟纪。
“宋琦,等等,宣旨了!有传给你的圣旨!你果真没有说鬼话……”老鬼的声音散在风中,我终于跑到了钟纪面前。
我跑得太快了,带起一阵不大不小的风。在他脚边的旺财见了我,跳到他的膝上,他抬起头来,微微一笑,极其轻柔地在玉轴圣旨上写着些什么。
看他的神情,定是又一夜未眠。我扑过去,狠狠地抱住了他。
“钟纪,你太无情,我还以为你忘了我。”我自知一个鬼不该哭得这般矫情,还是止不住涕泪横流。
扑在他背上哭了许久,忽见他站了起来,唤来宦官传旨。那宦官见过圣旨上的内容,不解,冒死叩问,这圣旨到底该传给何人。
“自然是昭告天下。”我听他金口玉言,一字千金。
我趴在他身上,他驮着我走到殿门口,恰有一抹清晨的微光照进,伴着他柔和的叹息。
他说,宋琦。
【尾】
我,青州平央,钟纪,生在乱世,冠了个皇姓,从来都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也做过一些攀附权贵的不光彩之事。甚至,还利用过许多人。
我走到宫殿门口,背上有些沉重,带着几丝暖意。
这些年来,我总有这样的错觉,产生一种宋琦还在我身边的感觉。曾经,我在一品寨养伤时,佯装困倦伏在桌案上歇息,她悄悄靠近我,小心翼翼地展开双臂拥抱我,得意的表情像她养的那只偷了腥的白猫。
我真正笑过的时候很少,然而,有一次却是真心的。
那日,我孤身入“虎穴”,被一伙山贼绑了,见到一双清冽含笑的眼。这双眼的主人分明是个女子,却穿着一身皮甲,装出面目威严的模样来。我似是被她的模样逗笑了,不由得真心笑了起来。
从那以后,我或许在她面前无数次笑过,连自己也无从计算清楚。因为她,我的野心开始越发膨胀,我想她是一个能带领三百儿郎杀出重围的女英雄,我要做怎样的英雄才能配得上她。
与她相比,我真是卑劣,这样的卑劣感让我不敢向她倾诉心思。我多想鼓足勇气告诉她,让她在平央等我,等我封侯拜相,十里红装百宝作聘娶她。
可我真的值得她等待这么多岁月吗?
当我站在她面前,只能用一个诺言维系住与她的联系,替我守住姜家,守住平央。宋琦,我相信你——信你能等我。你可愿意相信我?
可她终于没有等到我,我也没有找到她。
平央城破,姜如亦殉节的消息传来。我问,姜家可还有人存活?
举家殉国。
我想宋琦不会就这样离我而去,我将平央与姜家托付于她,她那样信守承诺的人,怎会放弃?她一定在某处等我,我要去救她。私自调动藩王一万兵马,我已没有回头路。
当我见到姜如亦的时候,我欣喜若狂,信宋琦果然没有辜负诺言。她还活着!可无论我怎样询问姜如亦,她给我的答案只有一个。她说,宋琦以命换命,对你一诺千金,你万不能忘了她。
我怎么会忘了她?分离怎会是永别?永别怎会是相忘?
在失去她以后的漫长岁月里,我连呼唤她名字的勇气也没有,只能以幻想止痛,想若是当初我能做个彻头彻尾卑鄙的人,自私地与她逃离乱世……
我能说出太多句若是当初。只可惜,这不是当初。
五更二点,朝鼓齐鸣,我迎来日复一日的早朝。
不过今日,似是有些不同了。我握住那颗珠子,听宦官用那不变的调子念着册封皇后的圣旨,想自己终于用这些年的励精图治换来天下安定,能庄重而自豪地向天下宣告宋琦的存在。
百年后,我还能与她同穴,名字能与她并列,史书上还会留下这样的字句:“后青州宋氏,出身草莽,与帝患难,情深一生。”
② 请问我想学习贴瓷砖应该怎么做是找个培训学校还是怎么样谢谢
在大多数人的眼里,女孩子应该是文科好,理科逊色“亿”点。可我呢?偏偏对物理情有独钟。也许是因为从小就喜欢看科幻片,抑或是闲暇时总喜欢异想天开、奇思妙想的原因吧。
步入初二,接触物理,开学第一节课上,新老师精彩的开篇词时时在耳畔萦绕:
物理学是研究自然界的物质结构、物体间相互作用和物体运动最一般规律的自然科学。
物理学是一门十分有趣的科学,它是一门实验科学,它研究声、光、热、电、力等形形色色的物理现象,它不仅有趣,而且十分有用。
船受到浮力可以航行,这是力学知识。天冷了,用手捂住装满热水的瓶子,这是热学知识的应用。
开车按喇叭,引起行人注意,这是声学知识的应用。
电子表需要安装电池才能工作,这是电学知识的应用。
患上近视眼需要佩戴合适的眼镜,这是光学知识的应用……
物理老师绘声绘色讲得滔滔不绝,我聚精会神听得津津有味。
实验课上,老师“拖家带口”的把他的“宝贝”都拿来,瓶瓶罐罐装了一箱子,不厌其烦地给我们讲述每一个实验,但总有几个“坏孩子”在课上捣乱,但是物理老师只是给予警告,从未真的体罚过任何一名同学。
因为物理老师总是温和地对待任何人,所以在课堂上那些“小捣蛋”是“越挫越勇”,一节课闹腾腾的,就差把天花板翻了。
物理老头(物理老师的爱称,有时会叫老头)每次做实验都特别投入、特别陶醉,好像全世界就剩下他一个人一样了。他还会经常给我们复印卷子做,有一次出了一道超难的题,我去请教他,他正好也在做,他把自己的思路讲给我听,我心领神会。
暗暗打量这个“老头”,着一身灰色登山服,虽然有些自然旧,却干净整洁;朴素的笔,黝黑的手背,中指凸出的老茧和写满了密密麻麻的计算过程的手心……从这些细节中,我读懂了这位“物理老头”的可爱!
这是其一。
再来说说我们的数学老师,她是我们的班主任,我们是“理科班”,数学却经常没有高分,为此,老赵(数学老师爱称)没少抱怨。老赵有一个癖好(我们发现的):特别爱她的学生。
在中午吃饭的时候,打饭的是物理老头和老赵,老赵非常大公无私,不管学习好与否,她都一勺一碗,给我们把碗盛得满满的,嘴里还念叨着:“饭吃饱,书念好……”
期中考试过后,她总是抱怨我们考得太差,可是在外面,别人说我们不好,她是第一个不乐意的。
这是其二
在小学时,我的文科成绩都比较落后,甚至差得离谱,勉强靠作文分撑着,分数才看得过眼。然而我很幸运,在我的初中,在八一班遇见了一位管理较“松”的语文老师(我们叫她妮儿),她严肃、不苟言笑,可是上课时又不乏幽默。
有一次,在妮儿讲课的时候,我左侧后面的两个女生传小纸条,挤眉弄眼,时不时发出点嬉闹声,妮儿看到了,她眉头紧皱,又用明朗的声音说:“后面那个女生,你应该先把字练好点,不然别人都看不懂你传的纸条上写的什么!”全班同学哄堂大笑,我也附和着笑笑,教室里充满了快活的空气。我真的很喜欢妮儿的文学上的幽默。本是一件乏味的事,从妮儿的嘴里说出来,就像一个本是瘦弱的人,却披上了满是珠宝的华丽盛装。
原本和蔼可亲的妮儿,我对她没有一丝的不敬,心里只有对她深深的敬畏。每次考完试,妮儿总会叫一些人出去谈话,其中包括我,她总会苦口婆心的劝说每一个还有“救”的人,一次两次不行,她会坚持下去,直到撞破南墙。
在初一,我是一个无比贪玩的学生(班主任亲口所说),但是在妮儿一次又一次的心理疏导下,我走上了正道。当我开始努力学习,自然少不了麻烦与困惑,妮儿总会为我排忧解难,后来,我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原来我早已把她当作母亲一样的人物了,那种无微不至的关怀,原来是因为爱。
这是其三。
就像有人在网上说的那样:“我从未让他们骄傲,他们却视我如珍宝。”虽然这句话的落款是“致父母”,但我觉得一样可以把它送给我的老师们。
写下这篇作文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做了那么多让他们伤心的事。语文老师认真地找我谈过许多次话,都被我“嗯嗯啊啊”地糊弄过去了;物理老师一张张精心筛选的卷子,被我简简单单写个思路浪费掉了;数学老师在每次考试后,期盼着班里能多几个高分,却总是事与愿违……
我并不是一个省心的孩子,但他们仍愿意给予我最大限度的耐心和爱护。
最后,我心服口服的为他们献上那句诗——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虽已放寒假,许久没有见到老师们,我相信老师们也很想我们,最后,在寒假里为老师们遥祝安好,老师,你们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