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规格是什么意思
㈠ 化妆品中小样中样和正常规格的区别,是什么意思
1、规格不同
小样和中样都属于试用装产品,通常就只有几毫升或者几克,容量并不大;
正常规格则是这个产品的正装,要比使用装的规格多。
2、意义不同
使用装为的是感觉一下它的色泽、香味、质感、保湿度等等;
正装则是可以用更长时间的产品,已经对它有所了解,是为了长期使用的产品。
3、价格不同
使用装可以在专柜免费领取小样,或者在杂志的广告页找到粘贴在上面的小片装,在网上也有很多卖使用装的,通常很便宜;
正装则只可通过购买而获得,产品原本的价格,要比使用装贵很多。
㈡ 护肤品的规格是什么意思为什么有一些写着,规格72.规格62.。。 这些代表着什么
毛重净重?一个是里面东西的多少。。一个是带壳子的多少。。
㈢ 一般化妆品包装盒是多少尺寸
纸箱按尺寸,分有标准邮政纸箱和客户自定义规格纸箱,邮政标准纸箱是目前网上销售最多的纸箱,按从大到小,有1号~12号12种,具体尺寸可以参考如下:
1号 .标准5层.530*290*370mm大件商品。
2号. 标准5层.530*230*290mm箱包等。
3号 .标准3层430*210*270mm箱包及鞋子等。
4 号 .标准3层350*190*230mm鞋子等。
5号 .标准3层290*170*190mm装饰品等。
(3)化妆品规格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包装设计:消费心理。
一种商品能否有良好的销售业绩必须经过市场的检验。在整个市场营销过程中,包装担任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它用自己特有的形象语言与消费者进行沟通,去影响消费者的第一情绪,在消费者第一眼看到它时就对它所包装的产品产生兴趣。
它既能促进成功也能导致失败,没有彰显力的包装会让消费者一扫而过。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广大消费者已日趋成熟和理性,市场逐渐显露出“买方市场”的特征,这不但加大了产品营销中的难度。
同时也使包装设计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驱使产品的包装把握大众的消费心理,朝着更加科学、更高层次的方向发展。
包装成为实际商业活动中市场销售的主要行为,不可避免地与消费者的心理活动产生密切的关系。而作为包装设计者如果不懂得消费心理则会陷于盲目。
㈣ 化妆品的规格名规格值啥意思
化妆品的规格就是比如说是含量多少毫升啊,多少克数的意思吧。
㈤ 化妆品装瓶每瓶规格一样吗
如果是同一批或者说是同一个款式啊,那些同一批我的货的话,他一般装瓶的规格都是一样的,遇到不可能说一个多一个少,所以一般来说都是差不多一样的。
㈥ 化妆品包装盒的规格有哪些
有15g,17g, 20g,50ml, 80ml, 100ml,120ml, 250ml, 500ml,1000ml基本就是这几种是最常用的
㈦ 化妆品型号是什么意思
化妆品型号就跟人的身份证号一样,只有唯一一个,是用来防盗版跟假货的。
如果你要辨别真伪,只要上相关的网站,输入型号,存在即是真品,不存在即是假货。
㈧ 化妆品的产品标准:Q/GZBJ 3 这些字母分别代表什么什么意思啊
Q--企业标准
GZBJ--公司字号简称
3--标准顺序编号
㈨ 化妆品的标准有哪些
化妆品卫生标准
1 总则
1.1 为向广大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化妆品。确保化妆品的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加强化妆品的卫生监督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特制定标准。
1.2 化妆品系指涂、擦,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如表皮、毛发、指 甲、口唇等)或口粘膜,以达到清洁,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产品。
1.3 在国内从事化妆品生产,销售都必须遵守本标准。进口化妆品也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1.4 地、市以上(含地、市)卫生防疫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的化妆品生产实行卫生监督,县以上(含县)卫生防疫部门负责对辖区的化妆品销售实行卫生监督。
1.5 在卫生部下设“化妆品安全性评审组”,负责对全国化妆品安全性的有关重大和疑难问题进行评审,其办事机构负责受理进口化妆品原料及化妆品产品的注册,登记、审查等事宜。
2 化妆品卫生标准
2.1 一般要求
2.1.1 化妆品必须外观良好,不得有异臭。
2.1.2 化妆品不得对皮肤和粘膜产生刺激和损伤作用。
2.1.3 化妆品必须无感染性,使用安全。
2.2 对原料的要求
2.2.1 禁止使用表2中所列物质为化妆品组分。
2.2.2 凡以表3至表6中所列物质为化妆品组分的,必须符合表中所作规定。
2.2.3 凡使用两种以上表3至表6中所列物质为化妆品组分时,必须符合如下规定:具有同类作用的物质,其用量与表中规定限量之比的总和不得大于1。
2.3对产品的要求
2.3.1 化妆品的微生物学质量应符合下述规定:
2.3.1.1 眼部、口唇、口腔粘膜用化妆品以及婴儿和儿童用化妆品细菌总数不得大于500/ml或500/g。
2.3.1.2 其它化妆品细菌总数不得大于1000/ ml或1000/g。
2.3.1.3 每克或每亳升产品中不得栓出粪大肠群,绿脓杆菌,2,3.1.9 和金黄色葡萄球菌。
2.3.2 化妆品所含有毒物质不得超过表1中规定的限量。
表1化妆品中有毒物质限量
有毒物质 限量 备注
汞 1 含有机汞防腐剂的眼部化妆品除外
铅(以铅计) 40 含乙醇铅的染发剂外
砷(以砷计) 10
甲醇 0.2%
2.4 化妆品包装材料必须无毒和清洁。
2.5 化妆品标签上应用中文注明产品名称、生产企业、产地、包装上要注明批号。对含有药物化妆品或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的化妆品尚需注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6 对演员化妆品的某些特殊要求另订。
3 化妆品的卫生检查和监督
3.1 对化妆品的卫生指标的检验按(GB 7917.1—7917.4—87)《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和(GB 1718.1—7918.5—87)《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进行。
3.2 对化妆品原料和产品的安全性评价按GB 7919—87《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进行。
3.3 化妆品监督部门有权派员到所辖区化妆品生产厂检查生产过程的卫生情况以及抽样检查产品的卫生质量。
3.4 监督人员抽检的产品,必须立即贴上封条,并贴标签注明采样地点、日期、采样人员和其它有关事项。
3.5 监督部门应有计划地对化妆品生产和销售的卫生管理和产品的安全卫生问题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和轻工业部提出,由中国预防医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归口。
本标准由“化妆品卫生标准”起草小组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秦钰慧、尹先仁、姜正德、刘燕华。
本标准由卫生部负责管理,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