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化妆品的税率是13
1. 化妆品行业交什么税
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等。
1、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正式实施,原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适用13%税率的全部降至11%,这个调整会涉及农产品、天然气、食用盐、图书等23类产品。
2018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
2、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
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25%或20%、15%)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3、消费税
消费税(Consumption tax/Excise Duty)(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
4、城建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
城建税比例为5% ,即应交城建税=应交增值税*0.05 。
5、教育费附加税
教育费附加税(Ecational Surtax)是对在城市和县城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实际缴纳的三种税税额征收的一种附加。
教育费附加比例为3% ,即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增值税*0.03 ;地方教育附加费比例为2% ,即应交地方教育附加费=应交增值税*0.02。
2. 化妆品原料进口税率是多少
化妆品原料进口增值税税率13%。关税税率从最惠国待遇的国家进口和普通关税率是不同的。供参考
3. 进口高档化妆品的增值税怎么计算
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因此销售化妆品的增值税额应该这样计算:
先将销售额换算成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即除(1+13%),分别乘增值税税率和消费税税率,得出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化妆品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13%,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率3%。
高档化妆品征收消费税的环节: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高档化妆品包括:
高档化妆品的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第二十四条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4. 美容、护肤、护发产品税率是多少美容护肤品的税务编码是什么
美容、护肤、护发产品的税率为:13%
美容、护肤、护发产品的税务编码为:1070223
美容、物派铅护肤、护发产品简称:美容护肤品羡坦
说明:指施罩好于人体表面的美容、护肤、护发及类似化妆品
5. 化妆品进口税率
法律分析:1、唇用化妆品普通关税率为150%,最惠国关税率为10%, 增值税 率为17%, 消费税 率为30%。
2、眼用化妆品普通关税率为150%,最惠国关税率为10%,增值税率为17%,消费税率为30%。
3、.指(趾)甲用化妆品普通关税率为150%,最惠国关税率为15%,增值税率为17%。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