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膜算什么类商品
㈠ 面膜商标属于什么类目
面膜在商标注册分类里面属于第三大类,详情建议咨询专业大类机构帮助查询判断选择相关类目,提高注册成功率
㈡ 面膜属于行列什么类目
面膜属于行列美容护肤/美体/精油这类类目。
面膜是美容保养品的一种载体,敷贴在脸上15~30分钟。当保养品的养分缓缓被皮肤吸收后,即卸下来的膜,目前粉末调和、高岭土、无纺布、及蚕丝面膜、天丝面膜、生物纤维面膜、不织布面膜材质的面膜使用十分广泛。超导膜面膜为最新一代创新的技术。
面膜,是护肤品中的一个类别。其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目的是弥补卸妆与洗脸仍然不足的清洁工作,在此基础上配合其它精华成分实现其它的保养功能,例如补水保湿、美白、抗衰老、平衡油脂等等。
㈢ 面膜商标属于商标分类表中的哪一类
面膜属于化妆品下的第三类。
第三类
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洗发水;牙膏。
【注释】
第三类主要包括清洁制剂和化妆品。
本类尤其包括:
——人用或动物用除臭剂;
——室内芳香剂;
——化妆用卫生制剂。
本类尤其不包括:
——清洁烟囱用化学制品(第一类);
——生产过程中用的去渍制剂(第一类);
——非人用、非动物用除臭剂(第五类);
——磨石和砂轮(手工具)(第八类)。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着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着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3)面膜算什么类商品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第五十八条 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㈣ 面膜属于化妆品吗,如果不属于化妆品,那么属于什么呢
面膜属于护肤产品,属于护肤的一种,比如保湿滋润型的面膜,在洗完脸之后,敷面膜起到保湿滋润的效果,让肌肤喝饱水,敷完之后肌肤很润滑饱满,化妆品一般是一些彩妆类的产品,比如粉底液,隔离霜,散粉,眼影等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