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护肤品需要哪些资质
1. 请问做外贸出口,化妆品需要备案吗还需要什么资质呢
做外贸出口,化妆品需要备案,一般贸易产品主要证件—注册备案证办理。
一,进出口许可证是由国家有关机关给进出口商签发的允许商品进口或出口的证书。进出口许可证制度是我国及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对外贸易管制手段之一。采用进出口许可证制度,商品的进出口都要在申领了许可证以后,方可对外签订合同或办理订货手续,没有许可证,一律不准进出口。进出口许可证的主要内容包括: 商品名称、规格、数量、进出口商国别、期限、总值、运输方式、贸易方式和支付方式等。
二,出口许可证是由国家对外经贸行政管理部门代表国家统一签发的、批准某项商品出口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也是海关查验放行出口货物和银行办理结汇的依据。根据国家规定,凡是国家宣布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不管任何单位或个人,也不分任何贸易方式(对外加工装配方式,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前均须申领出口许可证;非外贸经营单位或个人运往国外的货物,不论该商品是否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一律须申领出口许可证;属于个人随身携带出境或邮寄出境的商品,除符合海关规定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外,也都应申领出口许可证。
三,我国执行审批并签发出口许可证的机关为:国家外经贸部及其派驻在主要口岸的特派员办事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计划单列市的对外经贸行政管理部门,实行按商品、按地区分级发证颁发。
进出口许可说明其一,进出口货物许可证是国家机关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进出口货物许可证是国家批准特定企业、单位进出口货物的文件。因此,进出口货物许可证不得买卖、转让、伪造和变卖。其二,进出口货物许可证是批准进出口特定货物的文件。其中包括品名、数量、规格、成交价格、贸易方式、贸易国别等内容。因此,进出口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贸易方式等内容进出口特定货物。其三,进出口货物许可证是一种证明文件。因此,凡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和进出口许可管理的商品,各类进出口企业应在进出口前按规定向指定的发证机构申领进出口许可证,海关凭进出口许可证接受和办理通关手续。
2. 护肤品出口需要哪些认证
出口化妆品需要什么资质认证具体要看您销售的国家当地的法规和化妆品管控条例
1、印度尼西亚SNI认证印尼工业和贸易部秘书长1996年6月通过宪报公布SNI标志产品认证程序,以确保产品符合置顶的印尼标准(SNI)的要求。SNI标志认证采用第五种认证模式(型式试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由印尼工贸部授权的认证机构实施。
2、菲律宾ICC以及PS认证菲律宾实施两种认证制度,对进口产品,实施ICC许可证制度,对于国内生产的产品除实施强制性的安全认证外,还实施产品质量认证。菲律宾产品的强制性认证制度有以下两种:
a)菲律宾标准认证体系(,PS体系)该体系适用于菲律宾国内生产的产品。产品经过评价符合菲律宾国家标准(PNS)或国际上普遍接的国外标准(如IEC标准)后,菲律宾产品标准局(BPS)将会给生产商办法PS许可证书,有了该证书,生产商才可以在产品上或产品包装上加贴PS产品安全标志或PS产品质量标志,方能进入市
b)进口商品许可证体系(ImportCommodityClearance,ICC)ICC体系适用于进口商品。对于进口的属于强制性菲律宾国家标准(PNS)覆盖范围内的产品,进口货物经过菲律宾产品标准局(BPS)评价满足对应的菲律宾国家标准或国际上普遍接受的国外标准要求后,BPS将给产品的进口商颁发ICC许可证书,准许其适用ICC标志。进口产品要接受抽样检测。此外,菲律宾海会进行市场随机抽样检查,以确保进口商品满足对应的PS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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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进口国外护肤品进口化妆品申报所需要的具体资料有哪些
进口国外护肤品进口化妆品申报所需要的具体资料(特殊类)
(1)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2)产品名称命名依据;
(3)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4)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5)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6)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7)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生产卫生条件审核意见;
(8)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分及其使用依据的科学文献资料;
(9)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
(10)产品技术要求的文字版和电子版。
另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封样并未启封的样品1件。
其中:
(5)检验报告应符合以下要求:
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1)检验申请表;
2)检验受理通知书;
3)产品使用说明;
4)卫生安全性检验报告(微生物、卫生化学、毒理学);
5)如有以下资料应提交:
①人体安全性检验报告(皮肤斑贴、人体试用试验);
②防晒指数SPF、PFA或PA值检验报告;
③其他新增项目检测报告(如化妆品中石棉检测报告等)。
其中:
(7)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生产卫生条件审核意见:
1)化妆品生产卫生条件审核申请表。
2)化妆品生产卫生条件审核表。
3)产品配方。
4)生产工艺简述和简图。
5)生产设备清单。
6)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3)跨境护肤品需要哪些资质扩展阅读:
一.进口化妆品清关需要什么资质?
1.在进口化妆品之前,企业需要到商检局做备案。
2.在进口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办理中文标签备案。
3.准备进口化妆品的产品配方、使用说明书、产品名称信息、相关授权书。
4.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相关信息和在华责任单位的相关信息。
二.申请进口化妆品批文需要多长的时间?
进口普通类的化妆品一般是在4——6个月的时间就可以取得进口化妆品批文,倘若是进口特殊类化妆品一般是在7——12个月。
三.什么类型的化妆品进口清关需要国家审批?
所有进口的化妆品(进口的普通类化妆品和特殊用途的化妆品)、进口化妆品新原料、国产特殊类化妆品都必须有国家药监局(SFDA)注册审批。国产普通类化妆品在省级卫生监管部门注册即可。
4. 开进口化妆品店 需要什么证件
开进口化妆品店需要办好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就行了。进口化妆品,有两个单证很关键,一个是质检总局的《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一个卫生部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
根据《进出口化妆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
第十条申请进出口化妆品标签(以下简称化妆品标签)审核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3份):
(一)化妆品标签审核申请书;
(二)化妆品功效及其相关证明材料、检验方法;
(三)产品配方;
(四)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标准;
(五)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六)化妆品标签样张6套,难以提供样张的,可提供有效照片;
(七)申请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的,应提供进口国(地区)对化妆品标签的有关规定;
(八)其它必要的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申请化妆品标签审核时,须提供相应的、具有代表性的样品,其数量应满足标签审核要求。
第十五条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化妆品标签,由国家检验检疫局颁发《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
(4)跨境护肤品需要哪些资质扩展阅读:
根据《进出口化妆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合并提出化妆品标签审核申请,但每种标签必须提交6套样张:
(一)成份、工艺相同,规格不同的;
(二)成份、工艺相同,包装形式不同的;
(三)成份、工艺、规格及包装形式相同,外观不同的。
第十三条化妆品标签审核的内容包括:
(一)标签所标注的化妆品卫生质量状况、功效成份等内容是否真实、准确;
(二)标签的格式、版面、文字说明、图形、符号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三)进口化妆品是否使用正确的中文标签;
(四)标签是否符合进口国使用要求。
第十四条进口化妆品标签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进行审核;出口化妆品标签按照进口国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进行审核。
5. 我国进口护肤品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首先,文件方面。国外需要提供正本:原产地证,卫生证,检测报告。扫描件:箱单发票,提单,产品的原标签及翻译件。国内需要提供:正本药监局批文。
第二,企业资质。现在进口化妆品需要代理企业以及实际收货人必须要有化妆品收货人备案,所以如果需要在报关单上体现出收货人,收货人必须办理化妆品收货人备案。国外的发货企业也必须有化妆品备案。我司可代为办理,需要大概5个工作日左右的时间。
第三,申报流程,护肤品的申报过程与食品基本相同。主要流程大概就是:报检,报关、交税、查验、放行、再次查验、抽样、下达检验检疫证明、放行。需要注意的是,部分护肤品,比如:眼霜,是可能会有消费税产生的,在进口之前我司会给产品归类,提前告知客户。
第四,注意事项。化妆品是必须在药监局办理备案的,在备案过程中就针对产品的成分,标签进行了审核。只要有药监局的备案,化验合格的几率是很大的,但是要注意标签部分,海关对中文标签审核很严格,包含字体高度等都有要求,所以在印刷之前最好发给我司审核一下。
最后还要重点提醒,所有进口化妆品首次进口都会抽样化验,必须要等到出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才可销售和使用,如果产品化验不合格,可以提出复验,如果复验的结果还是不合格则需要将全部商品退运或者销毁。海关在销毁或者退运出境的时候会清点货物数量,如果发现少货,则要对进口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6. 大陆通过跨境电商出口港澳台化妆品需要什么资质
(1)企业备案。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的境内企业,应当依据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有关规定,向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
(2)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还应当在海关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
(3)跨境电商企业或其委托的代理报关企业、境内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向海关提交申报数据、传输电子信息,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应当符合检验检疫相关规定。
(5)海关实施查验时,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合海关查验。海关按规定实施查验,对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可优先安排查验。
(6)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适用全国通关一体化,也可采用“跨境电商”模式进行转关。